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三亿体育的體育場館是國家財產,是學院的固定資產。主要為學院教學、訓練、科研、競賽和其它集體活動提供保障和服務🌸,為全民健身活動提供場所。為了加強體育場館的管理🎏,進一步提高體育場館的使用效率,使其保值增值,更好地發揮其以三亿辦學為主和兼顧社會服務的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結合學院實際情況,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三亿体育體育場、體育館以及附設的器材、設施⚛️、房屋等🕴🏼👧🏼,適用於本辦法管理。
第三條 場館器材處是學院體育場館管理的職能部門🧎🏻♂️👱🏻♂️,行使學院對場館日常管理和經營管理的權力。
第四條 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在使用場館的過程中,都有保證場館安全🌚、愛護設施設備🦓、保持環境衛生和維護各項活動秩序的權力和義務。
第二章 場館日常管理
第五條 場館器材處要認真製定和落實安全防火、環境衛生、崗位職責、體育器材等一系列關於場館管理的製度和規定。加強對場館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其安全🏟、衛生🙀,保持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管理📭🧑🏽🚒、服務人員要愛崗敬業,盡職盡責🤹🏿♂️,顧全大局🛟。要樹立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意識和宗旨🏇🏿🚴🏼♀️,為師生和賓客提供優質服務。
第六條 按照三亿教務部門提供的課程表,及時準備器材,合理安排場地😋,按時開閉場館。因特殊情況課程調整,教務部門應事先通知場館器材處。同時,場館器材處要以為教學服務為重點,合理調整場地的使用。
第七條 使用場🕵️♂️、館和器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有權力和義務發現場館安全隱患、設備損壞、能源浪費🤘🏿、環境衛生等問題,並及時向場館器材處報告或責令在崗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抓緊維修📦𓀚,消除存在問題🫅🏼👱🏼。場館器材處的工作人員有責任迅速采取措施解決,或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第八條 未經教務部門安排的課程及場館器材處安排的健身、參觀等活動,場館管理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安排與接待🔇。
第九條 學院有關部門、單位需要利用場館舉辦競賽、展覽、文藝活動或集會時,應提前一周通知場館器材處協調安排使用。
第十條 在場館進行教學🧜🏻♂️、訓練、科研👨🏼🚒、競賽🏀、集會、健身或其它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要自覺遵守場館的有關管理製度和規定。對於故意違反製度和規定者🚡,場館器材處或在崗工作人員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或罰款,必要時交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章 場館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 響應和貫徹全民健身計劃,為廣大社會團體和群眾提供一個健身鍛煉的場所🛀。在保證學院正常的教學👨💻、訓練等活動前提下,業余時間面向社會開放🥓,實行有償服務與管理,擴大學院的創收來源。
第十二條 凡屬學院計劃外和上級機關指定的辦學任務之外的一切使用場館及其附屬設施的活動或項目🥵,均實行市場化收費管理的辦法⬆️。
第十三條 場館器材處負責收費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建立俱樂部🚤、會員、票務結算等一系列管理系統,使市場化管理體製規範化🤰🏽、科學化。
第十四條 為嚴格場館的管理💁♀️,場館器材處應指派專人,加強對各個場館使用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學院場館經營管理工作有序、規範。
第十五條 社會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租用場地健身鍛煉🎳、舉辦競賽和其它活動👩❤️👨,一律按規定收取費用🧧。學院協作單位臨時使用場館時👽🧐,經有關領導同意可以減收或免收場地租用費🏋🏽♂️。
第十六條 學院各部門和單位利用自身優勢,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短訓班或聯系的租用場館業務🫵,都應事先到場館器材處備案,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場館器材處所收取的各種場館出租使用金😾,一律上繳學院。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政策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在執行過程中逐步完善。本辦法由場館器材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