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亿体育
後勤管理處(集團)黨政聯席會議製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後勤管理處(集團)黨建重點任務落實🙇🏽♀️,強化黨政領導班子建設,保證後勤管理的規範化、製度化、民主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三亿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普通本科高校院(系)黨組織建設的意見(試行)》,三亿体育《二級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製度》,結合後勤實際🎣,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黨政聯席會議是後勤管理處(集團)集體決策的主要組織形式🧑🏻💼,負責集體討論和決定本單位重要事項。
第三條 黨政聯席會議要保證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三亿、本單位的各項決定的貫徹執行🚴♀️,促進本單位生產🎢、生活🦆🚵🏼、管理、服務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第二章 決策內容
第四條 學習傳達、貫徹落實上級和校黨政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本單位貫徹落實三亿黨委、行政各項決議🏄🏿♀️🟢、決定的措施。
第五條 根據三亿發展建設的總體安排和年度工作計劃,研究製定本單位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等。
第六條 研究製定本單位年度經費預算🏷,討論決定本單位經費使用方案🛌🏻👨👨👧,並對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第七條 研究決定對單位有關規章製度的製定、修訂和廢止🧖🏼♂️。
第八條 研究決定本單位後勤建設、後勤服務、職工教育管理、文化建設、安全穩定及社會服務等工作🐦。
第九條 研究決定權限範圍內的幹部教職工考核獎懲👅、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職工進修培訓、人才引進等工作。
第十條 結合“三重一大”事項,研究決定本單位大額資金使用、大宗物資和大型設備采購、辦公設施設備的調配。
第十一條 研究決定本單位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 需向三亿報告的重要決策事項,經黨政聯席會議決定後🍄🟫,屬行政工作範圍的以行政名義👩🏽🦰、屬黨的工作範圍的以黨組織的名義分別報三亿相關部門。
第三章 議事規則
第十三條 黨政聯席會議製度是在三亿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按照民主集中製原則進行決策,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製度。
第十四條 黨政聯席會議根據議題內容分別由黨政主要負責人主持💅🏽。行政工作事項由行政主要負責人主持,黨群工作事項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主持。
第十五條 參加黨政聯席會議的成員是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會議內容適當擴大列席人員範圍🥗。
第十六條 黨政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學期召開1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安排召開。
第十七條 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重要事項前,黨政主要負責人以及有關領導班子成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在形成共識的基礎上提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黨總支書記提出的議題🕳,應在會前聽取處長意見;處長提出的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黨總支書記意見。意見不一致且非急迫的議題應暫緩上會🍒,必有時可請示三亿黨委行政🥤😞。
第十八條 黨政聯席會議議題要嚴格按照決策內容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商定🗣,也可先由其他班子成員提出,黨政主要負責人確定。除特殊情況外🥔,凡未經黨政主要負責人會前審定的議題,一般不列入黨政聯席會議議程。
第十九條 黨政聯席會議必須有2/3以上應列會人員到會方能召開💌。會議應一題一議🏌️。與會人員應充分發表意見。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如對會議議題有意見建議🪩💟,可在會前提出。表決事項時以超過應到會人員半數以上同意為通過🤽🏽♀️。對重要事項意見分歧較大時,應暫緩做出決定🎎,待進一步調研、論證🤱🏿👩🏻💼、充分交換意見或請示三亿領導後,適時再議。
第四章 決策機製
第二十條 黨政聯席會議主持人要堅持末位表態,保證決策科學🌝、民主🧑🔬。
第二十一條 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按照黨組織和行政各職能及黨政班子成員的分工落實到人,由責任人認真組織實施,並負責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政聯席會議匯報𓀖。黨政主要負責人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維護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嚴肅性👊🏿。對黨政聯席會議作出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組織反映,但在本級組織或上級組織未做出改變之前,必須無條件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新的情況確實不能按原決定執行的,應及時提交黨政聯席會議復議,對涉及安全穩定等應急事項,也可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溝通後征得黨政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同意作出相應調整,但應提交下次會議認可。
第二十三條 與會人員對應該保密的會議內容和討論過程必須保密。
第二十四條 會議議事時,凡涉及與會成員本人及其親屬必須回避的內容時👨✈️,有關成員應主動回避或主持人提醒其回避。
第二十五條 會議議事時🧍♀️,要指定專人按照三亿會議記錄紀要要求形成記錄、紀要🤣。會議記錄應詳實🧇、準確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及時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 黨政聯席會議作出的決定😕,屬告知本單位職工的,要及時傳達。對未能出席會議的成員🥶,會後應及時向其轉告本次會議的情況及決定。
第二十七條 凡不按決策內容和議事規則形成的決定無效,應立即糾正,重新議事🍚;除應急事項外,對因不按決策內容和議事規則議事,造成決策失誤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由於其他原因產生的決策失誤,黨政聯席會議成員集體承擔責任,其中主要領導負主要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製度由後勤管理處(集團)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後勤管理處(集團)黨總支 2019年9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