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教學過程質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充分發揮督導工作在教學質量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專業建設,提高教學質量,特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督導工作是三亿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本科教學督導組的主要任務是代表三亿對本科教學與管理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為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提供咨詢意見和決策依據,促進三亿教學工作健康發展。
第三條 貫徹“以督促管☆,以導促建,督導相長”的指導思想,實現教學督導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製度化,促進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的不斷提高⛑。
第二章 組織和聘任
第四條 為有效開展教學督導工作,成立院🤦🏻♂️、系兩級督導組😷。院級教學督導組在主管教學副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專家由三亿聘任🚴🏼,教務處負責具體落實;系級督導組在主管教學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專家由各系負責聘任🔁。
第五條 院級督導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成員5-7名。督導組專家由教務處根據學科、專業等情況提出建議人選,經主管院長批準後聘任為督導專家,聘期為2年🫲🏽。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實際情況延聘或提前解聘。
第六條 各系部應按照本條例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製訂本單位督導工作條例,組織開展教學督導工作📒。
第七條 督導專家任職條件
1.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品德高尚,熱心督導工作🙋🏿♀️。
2.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三亿關於本科教學工作的相關規章製度。
3.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豐富的教學或教學管理經驗。
4.我院離退休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身體健康,能勝任督導工作。年齡不超過67周歲👩👦👦。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八條 教學督導組堅持“以人為本🍫,與人為善”的教學督導理念,按照以“導”為主🧁、“督🔱、導結合”的原則開展工作。具體工作職責為☑️:
1.教學巡視工作:對全日製本科生教學全過程進行巡視👨🎓,及時反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監督和檢查各教學單位貫徹執行學院有關教學工作管理製度情況👩🏽🦳。
2.課堂教學督導:通過有計劃的看聽課、座談😢◀️、訪談等活動☸️,掌握教學過程的第一手信息👯♂️,了解教師履行教學工作規範👨🍳、教書育人、執行教學大綱以及學生學習情況💆🏻,並對教學管理和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議。
3.專項調查:按照學院的安排,參加三亿組織開展的各項教學檢查活動🧶,包括教學秩序和考試秩序巡視,課程教學效果評價✧,試卷、畢業論文及各類教學檔案的檢查等。
4.督導例會:督導組工作實行例會製度🥴,每學期召開2次督導工作例會,匯報教育教學動態🐚。
5.教師培養:圍繞教學理念、教學規範7️⃣、教學方法等指導青年教師,提高青年教師的教學能力🍥。
6.定期出版教學督導簡報:通報學院及系部督導工作情況🦸🏻,公布專項檢查報告,推廣教學工作經驗等。
7.收集和反饋師生對教學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教師對學生學風的意見以及學生對教師教風的意見等;
8.專題調研:對三亿人才培養中存在的重點問題➙、突出問題等進行專項調研,為相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
9.教學評價↗️:對教師的教學工作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評價結果;推薦各類優秀教師、優秀課程等📬。
10.完成主管校領導等交給的其他教學督導工作👫🏻。
第四章 工作權利和要求
第九條 督導組履行督導職責過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權利👨🏿🔧:
1.督導組有權隨時調閱教師教學教案,學生學習筆記、考試試卷及其它教學管理資料及文件🛒。
2.督導組有權向老師和學生詢問有關教學問題。
3.督導組有權隨時進入教室和場館看聽課。
4.督導組有權對教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革和建設意見。
5.督導組有權對課程教學效果進行評價,提出評價結果。
第十條 教學督導組專家工作要求🏊🏻:
1.督導組進行專項檢查或調研,應事先向有關單位發出書面通知。
2.督導組成員在開展各項工作時,需佩戴督導證,並做好書面記錄。
3.督導組對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部門進行通報和反饋,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4.督導組每位專家每學期看聽課不少於20學時,並積極參加三亿指定的專項檢查等各類督導工作Ⓜ️。
5.每學期應完成一定數量的試卷和畢業論文專項檢查任務📢😢。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為支持和幫助教學督導組開展工作,學院劃撥專款作為活動經費。並給予每位教學督導專家一定的工作津貼🧱,每年按十個月計算🆖,按月支付💉。
第十二條 各教學單位可參照本條例組建本單位的教學督導隊伍🧍♀️,並製訂督導工作條例,組織開展教學督導工作🤹🏿♀️。
第十三條 各單位和教師應積極支持和配合督導工作。主動接受督導專家的檢查和督導,對督導專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對待🚑,積極整改🕵🏻♀️。
第十四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之前相關文件同時廢止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教務處🏓。